基层工作部(农民工工作办公室)
一、承担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和会员发展工作职责。包括:
一是研究制定全省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和会员管理服务指导性文件,做好全省基层工会组建、发展会员的指导工作,做好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工作;
二是负责指导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基层工会各类创先争优荣誉评选活动,创建和评选“职工之家”“职工小家”等;
三是负责指导基层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工会选举工作,协助指导基层工会服务站(点)建设,建设和管理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队伍;
四是负责全省工会统计工作,指导建设、管理和维护全省工会组织和会员管理服务大数据库。
二、承担指导和推动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职责.包括:
一是指导推动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
二是参与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的日常工作,指导全省各级工会参与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三是推动工会组织建立集体协商和监督保证机制,研究提出工会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指导性意见,指导各级工会开展有关工作;
四是推动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
五是指导和实施全省劳动关系和谐园区、和谐企业创建工作。
六是负责指导地方工会和产业工会与同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三、承担工会农民工工作职责。包括:
一是做好农民工会员发展和管理服务工作;
二是协调指导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四、承办省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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