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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三年工作规划
被浏览:137次    发布日期:2018/4/5

中华全国总工会推动企业

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三年工作规划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发挥工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在企业依法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加强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建设,特制定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三年工作规划。

一、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总体要求

工资集体协商是我国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企业工资分配问题的有效方法,所有企业都应当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和维权观。牢牢遵循公平与效率相统一、促进企业发展与维护员工权益相统一、企业自主分配与劳资协商共决相统一的原则。以发展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实现劳资互利共赢为目的,有计划有步骤、积极稳妥地推动各类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目标任务是,2010年到2012年,用三年时间在各类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其中,2010年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40%2011年达到70% 2012年达到90%以上。以工资集体协商为主要内容的协调劳动关系机制进一步完善,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明显增强。

二、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主要措施

为完成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目标任务,各地应从实际出发落实好以下措施。

(一)推动人大政府制定法律法规,为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更好的法制环境。

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必须有充分的法律法规支撑。全总要推动《企业工资条例》早日出台,对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做出更加明确的规定;要继续推动《集体合同法》的立法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凡没有制定集体合同或工资集体协商法律法规的,要抓紧筹备、尽快制定;已经制定的,要根据新情况、新要求及时进行修订,增强其确定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工会要协助并参与有关工资集体协商的人大立法工作和政府文件起草工作。

(二)分类指导、各个突破,加大对各类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服务指导力度。

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必须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提出不同的要求,建立不同的工作模式。全总于2010年下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动世界500强在华投资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指导意见》,于2011年下发关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以及中小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指导性文件。根据不同类型企业的情况和问题,就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具体事宜做出规定。各地工会要按照全总文件精神,制定具有本地区特点的工作文件,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要求。

(三)层层分解任务,加强督导检查,强化激励机制,确保实现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目标任务。

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必须建立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各地工会要尽快掌握各类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基本情况,制定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总体规划。对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进行分类排队,按照属地原则或产业覆盖等多种办法,确定其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督导单位或督导人员。要结合实际按年度、季度尽快初步制定制定进度计划。各地工会要将实现目标任务的层层分解情况和各个时间段的量化情况于10月末逐级上报。

各级工会要把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情况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全总每两年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取得显著成绩的企业和地方(产业)工会进行一次表彰。要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作为企业评选“五一”劳动奖状和授予其他荣誉称号的必备条件。各级地方工会要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和问责,奖优罚劣,不断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

(四)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全面掌握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情况,及时跟进各项工作。

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必须做到情况清楚、有的放矢。全总最近下发了《关于按季度报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各地工会要按照《通知》要求及时上报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相关数据,每半年或者不定期对数据进行一次分析论证,向全总提交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报告。全总集体合同部根据各地提供的材料,适时向全总书记处报告推动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

(五)制造声势、集中要约,加大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推动力。

推动企业特别是未建制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必须抓好要约工作。企业(区域、行业)工会要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合理提出协商要约,对于拒不接受要约的企业,须要求劳动执法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处置。各地工会要组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等活动,联合社会有关部门在特定时间内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地启动工资协商要约工作,努力造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和社会推力,为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搭建有效的平台。

(六)加大培训力度,壮大协商队伍,为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创造主观条件。

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必须建设一支数量大、有能力的职工协商代表队伍。全总于2010年制定《职工集体协商代表培训纲要》;组织编写《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教材》。每年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举办23期工资集体协商培训班;组织开展国际交流活动,拓宽工作视野。各地工会要按照全总的《纲要》精神制定中长期培训计划,千方百计加大工资集体协商培训力度。要探索工会“上代下”和引进社会力量推动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便壮大协商力量,提高协商效果。要加强地区间的学习交流,促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全面均衡发展。

(七)加大宣传力度,为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创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必须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全总每年要发现、总结、推广一批代表性、前瞻性、示范性强的典型经验,在工会和国内其他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另外,通过召开各种会议、发布内部通报等多种形式加强工作交流。各级地方和产业工会要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发现新典型、树立新典型、用好新典型;要加强与地方媒体的沟通合作,加大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宣传力度。

(八)发挥三方机制作用,合力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必须依托政府和企业组织的力量。各地工会要以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最近下发实施“彩虹计划”《通知》为契机,推动劳动关系三方就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联合检查、联合调研、联合发文,建立三方共推的工作机制。督促劳动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及时公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加大协调劳动关系执法力度。督促企业组织协助解决县以下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主体缺位问题,以及抓紧制定行业劳动标准和各工种的工时工价,为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创造必要的组织条件和政策环境。

(九)抓好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建立全会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格局。

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必须举全会之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工会和工会各个部门都要围绕“两个普遍”,特别是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思考问题、部署工作。要进一步加大企业组建工会的力度,提高工会的组织率,为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组织保证。要进一步加强以职代会(职工大会)为主要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不断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要切实加强产业工会,重点抓好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扩大工资协商成果的覆盖面。要加快工会改革的步伐,推进工会干部社会化、职业化进程,探索直管企业工会主席的实施办法。要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以及相关的政策理论研究,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和自觉性。要加强人员配备、增加专项经费,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

三、加强对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领导

工会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从思想上、行动上、组织上把工资集体协商摆在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全总成立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由全总书记处第一书记任组长,分管书记任副组长,全总相关部门、全国产业工会负责人为成员。各地工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统筹协调、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各地工会要在三方机制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地方党委政府通过建立领导小组、下发文件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领导力度。要积极推动地方人大开展相关执法检查,促进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一项关系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科学发展的极为重要的工作,也是一项难度很大、问题较多的工作。广大工会干部要抓住机遇、坚定信心、振奋精神、迎难而上,不辜负党的重托和职工的期望,全力以赴完成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目标任务。

 

                                                 中华全国总工会

                                                  2010年9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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